5月24日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联合发布《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,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,实施“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”等阶段性支持政策。
先看国家政策:助企纾困
阶段性支持政策主要在三个方面: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,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,到期后进行补缴。在此期间,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不受缓缴影响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,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不作逾期处理,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。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,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,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,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。
通知表示,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,各地按照通知要求,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,提出具体实施办法,并在支持政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政策的衔接过渡。
“总的来看,此政策覆盖面比较广,包括了企业、购房者和租房者,客观上有助于缓解相关市场主体的压力,充分体现了公积金纾困的政策导向。”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,目前地方上对于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支持力度比较大,但更多是侧重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增加和贷款首付比例的下调。
严跃进表示,当前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化有较大的空间,无论是企业还是居民家庭,无论是购房还是租房,都可以有进一步改善的地方。
再看扬州政策:企业申请“即到即批”
4月底,为贯彻落实省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,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市实际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《关于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》。
凡在我市注册,并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小微企业,受疫情影响较重的,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,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,或者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。
企业可选择在5%-12%区间内,重新自主确定缴存比例(缴存比例应为整数),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下限均不低于5%。
选择申请缓缴的企业,期限自批准之日起,最长可放宽至2022年9月30日。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,恢复正常缴存,企业需一次性或分次补缴全部住房公积金。分次补缴的,应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。
企业如决定申请降比或缓缴,应与职工协商一致,并通过公告等途径告知全体职工并做好解释沟通工作。线上、线下均可申请,网点原则上“即到即批”。企业降比或缓缴期间,缴存时间连续计算,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记者 羌伊然